最近成都更新了犬只禁养条例,后续发布的处理办法我认为非常不合理。首先,成都作为新一线城市在出台新政策或者新法规前可以征求一下民意吗?例如参照重庆对于禁养犬只的相关处理办法。以前不禁养时期已经饲养的请文明饲养,出门签绳带好嘴套即可,后续不再新增等待狗狗自然死亡。毕竟之前饲养时候并没有出台相关条例说不让养,现在狗狗已经成为我的精神支柱,一刀切只会导致矛盾和冲突爆发,而且大批所谓的烈性犬禁养或者丢到收容所对于财政和后续处理办法只会更麻烦。而且狗属于我的私人财产,无权要求我处理。那请问成都打着宠物友好城市的名头,要把这些送到收容所的狗全部按安乐吗?之前超生政策下的小孩子为啥不进收容所或者弃养呢?因此我要求更改处理条例,对于禁养日期之前禁养的,继续饲养,狗证正常审核,要求遛狗时牵绳带嘴套,后期不再新增即可。并且犬管电话多次打不通,不知道如何反应,希望成都市可以本着人和动物友好相处的原则,不要一刀切,像重庆学习,更改宠物管理条例。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立即责成成都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已将修订后的《成都市限养区禁养犬品种目录和大型犬标准》向社会公布。如已经饲养了禁养犬的,犬主可将禁养犬只安置至非限养区继续饲养,无法自行安置的,原则上可以选择将犬只自愿送犬只收容处置场所,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你的意见我们已经收到,将积极收集并向上反映。
联系人:胡警官,联系电话:86407766。
成都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