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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禁养犬相关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10 23:39 已回复

尊敬的省领导您好!我也是12345电话、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多处反映皆踢皮球,我真的投诉无门!这几天看着我的狗一直在哭!官方回复说在省人大召开前还有希望修订补充条例!希望您能看到信件给予帮助!!
针对成都最新的禁养犬条例:
1、赞成新增的禁养犬条例,但是及其反对“一刀切”政策,为什么之前有合法身份的狗新规一出就变成了非法身份必须强制送走,解决人与狗之间的矛盾重心应该在解决养犬人的文明规范而不是针对于犬种,越是大狗主人对其管教越严格!对于约束教育无方的狗主人应当落实到人头予以重罚,而不是一网打尽!
2、新法出台后希望予以“法不溯及过往”,恳请参考重庆!让在出台前已合法登记办理狗证了的犬只继续合法饲养、更新狗证!我们接受相关单位对我们严格的要求,比如打芯片在公安局备案以免出事找不到对应责任人,也接受规定戴嘴套、狗绳长度不超过xx厘米,一旦我的狗肇事一律重罚带走安乐死我都接受!一刀切的直接做法不管是对人、对狗都不负责,只会加强养狗人与恨狗人士之间的矛盾!
3、根据物权法,狗也是公民的私有财产,一刀切的做法也是将老百姓的私人财产强行缴纳走体现,再次恳请参考重庆的做法,新规出台前有合法身份的狗继续饲养,不再新增,这才是文明城市的体现,这才是在为解决人与狗之间的矛盾做努力!请别因为个别老鼠屎褫夺了成都宠物友好城市的美誉!请领导出台补充声明!给我们文明养宠人和无辜狗狗希望!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14 15:15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立即责成成都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已将修订后的《成都市限养区禁养犬品种目录和大型犬标准》向社会公布。如已经饲养了禁养犬的,犬主可将禁养犬只安置至非限养区继续饲养,无法自行安置的,原则上可以选择将犬只自愿送犬只收容处置场所,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你的意见我们已经收到,将积极收集并向上反映。
联系人:胡警官,联系电话:86407766。

成都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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