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征地拆迁住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新都府办发〔2014〕65号)这个文件里的人员安置半边户的政策是什么呢?需要是拆迁之前的半边户才有平方吗?新婚人员的对象算不呢?另外独生子女是双份平方呢?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新都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征地拆迁住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新都府办发〔2014〕65号)文件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夫妻双方有一方不属于征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该集体经济组织长期居住(五年以上)的人员,按每人20平方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进行统建安置;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已登记结婚的和双胞胎除外)可以增加一个安置人口。新婚人员是否属于安置对象,需要来信人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