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涪和院一期13-6业主二楼主卧在阳台存在违规搭建,一楼入户花园存在违规搭建。上述位置均未取得规划批准和建筑批准。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调查处理溪涪和院一期13-6业主在二楼主卧阳台存在违规搭建,在一楼入户花园存在违规搭建”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问题后,永兴镇综合执法中队立即到现场调查得知:溪涪和院小区一期13栋6号存在违规搭建情况。对此,中队已对违建业主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调查通知书》,有关问题正按程序处理中。
绵阳高新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