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内江市民,代表内江股民特向你反映内江农村商业银行(原农村信用社)控股、霸权股行为使我们这些股民苦不堪言。他们在九几年的时候大力宣传诱惑市民存股金,说什么‘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可现在要用钱了却一分钱都不让取,说必须要有人去存股金才能转让(取)。每年分点红利还要扣一半转去(根本不遵求股民的意见)这岂不叫霸权股吗?我辛苦一辈子挣的钱,原本存来养老,可现在已经70多岁了……像我这样的要求退股的股民排着长队。请领导为我们老百姓排忧解难!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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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3年12月9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内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已于2015年签署认购协议将持有的原内江东兴区联社股金转换为内江农商银行普通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2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我们只能依法办理股权转让,无法满足您的“退股”需求。历年股金分红经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股东大会信息登报公告,全程依法合规。
我们已于2023年12月15日下午向您致电安抚。因股权转让需合适的接收对象,短期内未能取得令您满意的进展,对此,我们深感遗憾。后续将加强宣传,争取早日协助您实现转让需求。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内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832-2265567 。
感谢您对银行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