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充市仪陇县人,购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于今年怀孕,在成都市四川省人民医院11月24号至12月6号因为妊娠并发症高血压住院并早产,花费金额18940.33,我咨询南充仪陇县医保审核办,说我的情况可以全部按照疾病报销,但是拿回仪陇县报销医保金额低,让我在网上报备,然后可以在四川省人民医院花费全部按照疾病报销,不按生育报销,但是四川省人民医院医保办说因为我有生育,不能在他们医院报销,必须让我拿回老家仪陇县报销,我反复咨询南充仪陇县医保审核办,说我的情况按照政策网上报备后可以在省人民医院全部按照疾病报销,说全省联网,但是医院医保办就因为我有生育不给我审核,让我不能在医院全部按照疾病报销,现在求助因为医院医保办不了解政策,所以不给我们办理?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到。现回复如下:
经电话沟通,您是南充市参保人员,在四川省人民医院住院报销,不能联网结算。我中心工作人员与您取得了联系,经咨询医院相关工作人员,您的出院诊断是剖宫产。目前生育保险还不能进行异地联网结算,您可以咨询参保地医保局,手工垫付回当地报销。
以上情况已通过电话于2023年12月14日告知您。感谢您的关注,若有其他问题请直接拨打028-63067001进行咨询。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