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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龙泉驿华油兴能天然气公司违规收取违约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08 01:07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我是龙泉驿区果壳里的城小区的一名普通住户,2022年11月至今,从未收到过任何华油兴能燃气公司的发出的欠费通知,也从未停气,本月经过我主动询问官方客服,得知我方存在欠费并产生了违约金。并得知2022年11月时更换过气表,但当时处于疫情期间,我和爱人被困于新疆,家中只有一位70岁老人,老人因年岁较大,搞不清楚如何抄表缴费等事项,工作人员也并未告知如何抄表,如何缴费,导致我们一直认为会有工作人员上门抄表后再行缴费。
依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燃气经营企业应当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信息等方式提醒燃气用户交纳燃气费,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多种方式为燃气用户交纳燃气费提供便利;燃气用户应当依照供用气合同及时交纳燃气费。
在这一年的时间内,华油兴能燃气公司并未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醒用户,也并未主动告知抄表和出账方式,而是强行产生违约金,我们也通过官方客服进行咨询,申请减免违约金后补交所有欠费金额,但遭到拒绝,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言辞激烈,讽刺挖苦,并将锅完全甩给用户,称不予办理,让我们自己去找领导,对该工作人员的此等服务态度我们表示无法接受。
在此严正投诉龙泉驿区华油兴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作为民生企业,未尽到通知义务导致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了欠费及违约金,没有尽到一丝的告知义务,却甩锅给用户,并且强制要求收取不合理的违约金!对该公司做法和态度感到寒心!现我们诉求就是减免因不知情造成的违约金,我们将第一时间补缴前期所有欠费。请政府领导为民做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08 14:25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12 15:00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华油兴能天然气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四川省燃气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与燃气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龙泉驿华油兴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供气合同第三条3.3.1约定,用方于次月月末前自行到供方指定银行网点、自助缴费点或供方收费大厅缴纳气费,结清气款。用户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交纳气费。用户未按合同约定交纳气费,自逾期之日起供方每日按应缴气费千分之三向用户收取违约金,按照合同法规定违约金不超过本金20%,据了解龙泉驿华油兴能天然气公司违约金严格按照合同法规定未超过本金的20%。用方未按合同约定缴纳气费,供方可采用电话、短信、在小区张贴通知等任一方式催缴,逾期仍不缴纳费的,供方有权停止供气。2023年7月11日工作人员上门安检并催费。
短信提示服务是龙泉驿华油兴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为用户提供的优质服务之一,如需办理开通短信业务,请联系龙泉驿华油兴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或前往就近客服中心办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2月12日9时20分多次与您联系,电话均无法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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