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于2022年11月29日 向郫都区人起民法院 起诉要求海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因侵权赔偿我十四多万元,郫都区法院接收了我的起诉文件,立了先调 案件(2022)川0117诉调7801号,但一直迟迟不给我立案,我打电话给审判法官,法官让我找立案庭,找到立案庭又让我去找审判庭,就这样来来回回让我两头转还是没有立案,没办法我又向成都中院申请了立案监督,一样没有解决我的问题,现在我又找到立案庭告知我之前的法官已经调离让我找新接手的法官,我就这样被踢皮球一样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能求助相关领导给予关注,要求郫都区法院尽快立案开庭审理我的案子。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进行答复,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本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12月7日下午15:57-16:03分通过电话拨打当事人代理人张律师电话进行沟通释明,代理人表示接受和理解,并确定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双方在法院当面沟通。对上述内容,您已表示知晓,如后续有任何问题,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