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3年7月16日在成都美家寓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租到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化成街长城小区一期4栋五单元一间合租房,该公司中介对于合同的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告知、并且在合同中没有显著的方式提醒合同的不合理条款,欺骗签下霸王条款合同,押一付三但要求提前一个月缴纳房租,变成了押二付三,并且收取200%的违约金,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30%。现在想退租,房租缴到了1月1号。合同要求提前预交一年的物业费362元、清洁维修费362,退租后美嘉寓公司拒不退剩余的物业费和清洁费482元。房屋进行了隔断,套三变套4,隔断房屋墙体摇摇晃晃,屋内没有任何消防设备,报警器等,严重不符合安全规范,收取了清洁费,但屋内老鼠、蟑螂遍地都是,严重侵害住户利益。入住4个月期间,有两个月都在修电梯,施工噪音很大导致不能正常午休。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调查了解,您反映的问题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12月20日10:17与您电话联系,告知处理情况。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87656081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