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成都最新的禁养犬条例我有以下想法表达:
1、赞成新增的禁养犬条例,但是及其反对“一刀切”政策,为什么之前有合法身份的狗新规一出就变成了非法身份需要弃养或者强制送走,解决人与狗之间的矛盾重心应该在解决养犬人的文明规范而不是针对于犬种,越是大狗主人对其管教越严格!对于约束教育不当的主人应该落实到个人予以重罚而不是全盘否定!
2、新法出台后希望能“法不溯及过往”,恳请参考重庆!让政策出台前合法登记注册的在此次新增禁养的犬种内的狗继续合法登记、更新狗证!我们接受相关单位对我们严格的要求,比如打芯片在公安局备案以免出事找不到对应责任人,也接受避开人群遛狗或者规定固定时间遛狗,一刀切的直接做法不管是对人、对狗都不负责,是懒政以及形式主义的表现,只会加强养狗人和恨狗人之间的矛盾!
3、根据物权法,狗也是公民的私有财产,一刀切的做法也是将老百姓的私人财产强行缴走的体现,重庆和成都离得这么近,重庆的做法就是新规出台前有合法身份的狗继续饲养,不再新增,这才是文明城市的体现,这才是在为解决人与狗之间的矛盾做努力,也希望成都可以效仿重庆,成都下飞机都能看到‘宠物友好城市’的标语,望领导采纳!!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立即责成成都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已将修订后的《成都市限养区禁养犬品种目录和大型犬标准》向社会公布。如已经饲养了禁养犬的,犬主可将禁养犬只安置至非限养区继续饲养,无法自行安置的,原则上可以选择将犬只自愿送犬只收容处置场所,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你的意见我们已经收到,将积极收集并向上反映。
联系人:胡警官,联系电话:86407766。
成都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