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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投诉】关于再次对冕宁凌华医院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反映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06 17:31 已回复

冕宁县卫生健康局:
贵局关于本人“关于冕宁凌华医院不作为乱作为的投诉”的答复已收悉。对于贵局高度重视群众意见的宗旨观念、扎实深入的工作作风致以崇高的敬意。
对于贵局的回复,经过深入反复阅读,并对实际情况对照,作为当事人,我认为与事实有三点不符:
一、冕宁凌华医院在接诊我父亲入院时,并未有“告知家属患者患心绞痛、周围血管慢性闭塞性炎症病变血栓闭塞性脉管炎不能排除”行为,也未“建议患者到上级医院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否则我们当时就会直接送上级医院,而不是一直就诊于凌华医院以致耽误最佳治疗时间。
二、关于“30日查房时患者述双下肢无疼痛,患者及家属未明确表态是否转上级医院”一事,我们作为普通群众,不具备医疗专业知识,在我父亲未出现明显不适和医院也没有要求转院的情况下,为什么要主动申请转院?显然不符合逻辑,以此理由将医治不力的责任转嫁到患者身上,岂不是笑话?
三、关于“12月1日下午15时患者及家属要求出院,给予办理出院”更是不符合常理,我父亲住院期间多次出现疼痛和失去意识的情况,在病情没有好转且治疗没有结束的情况下,怎么可能要求出院?退一万步讲,即便是患者及家属要求出院,作为专业医疗机构,在病情还十分严重的情况下,难道不需要履行情况后果告知义务?就轻描淡写一句“给予办理出院”,将自身应履行的责任往哪里放?
由于前期的错误治疗,进一步加重了我父亲病情。目前已经在华西医院进行了三次手术,医院表示不排除截肢可能,给我们普通民众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损害和经济负担。恳请县卫生健康局深入调查,还原事情真相,坚决维护我们普通百姓正当权益!
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凉山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07 11:21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冕宁县卫生健康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2 10:0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关于再次对冕宁凌华医院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的投诉,现回复如下:

您上次针对冕宁凌华医院的投诉,我局已将诊疗经过调查后回复您。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您对该院诊疗过程存在质疑,可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明确医疗机构责任。如您认为对患者身体造成伤害,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经办人:陈典华

电 话:0834-6722581

冕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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