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这边有个关于申请宅基地的问题咨询,目前我所在的西昌市市正在实施土坯房改造,农村住宅改造按照户头每人30平米审批,我家是两兄弟,已分家 ,两兄弟后面要结婚生子,我二个小孩但户口都不在本村,想咨询下,我分的土房子面积102平方,房主是我爸 ,一个人 我是1999年上中专 户口转出,2002年非农户口转回村上,是我爸户口附1号 但是二个户口本。现在想申请土坯房改造,但现在是1人户口不让申请。我查询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宅基地规定(川府规(2023)4号) 2023.11.6实行的 第4项
住房用地面积标准为:平原地区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丘陵地区每人不超过40平方米,山区每人不超过50平方米。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总面积为每人不超过7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 现在是不是可以按3人申请土坯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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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根据目前开展的西昌市大砖房、土坯房改造政策,您家只有一个人的户籍在安宁镇并符合该项政策。建议您到安宁镇大砖房、土坯房改造专班办公室当面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经办人:潘惠
联系电话:3442628
承办单位:西昌市安宁镇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