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现将您反映的事项回复如下。
经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反映人与开发企业于2023年5月7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开发企业应于2023年6月7日交付。该项目为现房销售,9号楼于2020年12月4日取得《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符合交付标准。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已督促开发企业联系施工单位全力配合反映人验收房屋,向反映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与反映人友好协商解决物业费问题,做好群众解释沟通工作,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