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7月入职四川坤成润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2月离职,期间半年内公司并未按照合同规定缴纳公积金,离职后多次追问没有下文,恳请要求该公司补回半年的公积金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就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住房公积金中心高度重视,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为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单位未按规定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向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投诉。投诉需准备以下书面材料:
1.投诉申请书。投诉申请书应当写明投诉人、被投诉单位的基本信息,投诉请求、事实及理由;
2.投诉人身份证或能证明投诉人身份信息的材料;
3.证明投诉人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工资关系的证明。
就以上情况,我中心已于2023年12月06日9:30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
若仍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我中心咨询服务热线028-12329,或登录我中心网站:cdzfgjj.chengdu.gov.cn了解查询。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