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2019年8月31日水果批发商户与内江蟠龙水果批发市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19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租赁期5年。2023年12月2日-4日,内江蟠龙水果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限未满情况下发布通知警告,利用自身优势,在水果商户非自愿的情况下,对水果租赁户进行打压、恐吓、威胁、欺骗,强迫要求水果商户重新签订合同和改变原合同约定条款,签定有利于出租方的条款,否则对水果商户采取“断水、断电、收回商铺”等非法手段。水果批发流通属于三农行业,民生行业,请领导安排工作人员介入调查,保护水果商户合同租赁履约期内的正当权益,维护内江水果行业的公平公正,营造一个合法合规的营商环境。感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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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3年12月4日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内江市市中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调查核实情况。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接投诉件后,区商经局立即安排人员到蟠龙水果批发市场了解情况,经与部分商家、批发市场管理方沟通核实,蟠龙水果批发市场未强制商户签订合同,也未给商户停水、停电等。
办理结果我单位已于 2023年12月6日电话告知您,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内江市市中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咨询电话:0832-5088916
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市市中区商务和经济作合作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