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德阳市领导:
我于2008年结婚,随后把户口迁入前妻家,于2021年离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在前妻家修了一套自建房,离婚的时候协议上写的房子归女方。前不久想着离婚了,就想去把户分了,结果到了孝感派出所,说明来意是想分户,相关办事人员问我在农村有没有房子,我说离婚了房子归了前妻,然后就说这样分不了。所以我现在有下面几个问题,麻烦指条明路。
一、如何才能分户。现在我和前妻都还共用一个户口本。
二、如果要有房子才能分户,我现在在农村也没宅基地修房子啊,没有户口,如何申请宅基地。派出所的人说了 ,一宅一户。我没房子难道就一辈了都和前妻共用一个户口本吗?
三、像我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才能分户,能否申请宅基地。还是一辈子都只有和前妻共用户口本?
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户籍业务,我局孝感派出所户籍民警已经通过电话形式与您进行沟通解答。
感谢您对旌阳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