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9月24号在青龙湖一期租赁电车撞伤的行人,此前已经发帖问政四川,查询码3131116,租赁方天府绿道公司先说可以报保险,时隔了那么几个月,一会又让签电瓶车事故和解书,这会又告知报不了保险,没办法,在这我也只能自己认了,但是天府绿道的公众责任险并不是保证租车游客的,一旦发生事故只能租车游客自行承担,园区内行人和电车混行,极容易发生此内事件,本人将自行承担伤者费用,不在纠缠天府绿道有限公司,希望相关部门能高度重视园区内安全问题,杜绝此内事件再次发生,让更多游客在园区内有安全的保障,谢谢
您好!感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青龙湖湿地公园电瓶车事故”问题已收悉。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进行查看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事故发生后,我公司现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拨打110及120电话,并积极配合现场救援工作。警方到达现场后,当事双方再次试车,确认车辆并无故障,警方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我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已多次与您进行沟通,您希望进行保险理赔。经我公司与保险公司确认,可以予以理赔,目前正在加快推进电瓶车事故理赔事宜。下一步,我公司将持续做好园区电瓶车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向市民游客做好沟通解释,为市民游客营造良好的游园体验。后续如您有任何问题,可拨打园区24小时服务电话:18123234326,工作人员将及时处理。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公司现场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情况,我公司已于2023年12月4日15:00与您文字沟通,您表示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