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医疗 投诉】外省医保转入成都,缴费年限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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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求助】【医疗 投诉】外省医保转入成都,缴费年限不累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01 15:50 已回复

国家医保局在2021发布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了将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作为2021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

但本人在2023年做医保转移时仍然被成都市龙泉驿区医保局告知,跨省转移医保,不能累计缴费年限。

大家缴的医保都是血汗钱,在外工作多年,最后回四川,难道医保就被清零,以前就白缴了?

请领导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04 15:45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07 09:32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跨省转移医保,不能累计年限的问题。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3号)相关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5〕242号)相关规定,跨统筹地区转入我市就业,并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连续不间断满15年或累计满20年后,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龙泉驿区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12月6日9时30分、11时04分、13时05分、16时00分多次电话联系您,您未接听电话,若有疑问,请拨打(028)84856147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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