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西派城A区在小区绿地和电梯等地方都有投放广告,已经几年了,但是广告收益并没有给业主
最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利用业主的共有建筑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成本后归业主所有。 也就是说,电梯、绿地等小区公共设施属于业主所有,相关的广告收益也理应属于业主。
物业表示每半年会公示,但是不能只是公示,而该给业主。
关于您反映小区绿地和电梯广告收益的问题;经了解,物业公司表示绿地并未设有广告,电梯广告收益半年公示一次,张贴在小区园区广告栏。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2月4日与您联系,您已知晓。
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