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9月14日在金堂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旗下的晶河湾小区认购一套商品房,现因各种原因无法继续购置,但开发商拒不退还买房认购定金2万、车位预付款2万。多次沟通,求助无门,向政府寻求帮助。
维权依据:1.签订认购协议前,开发商未按要求与我沟通个人征信问题,只是反复强调房产便宜及利好关事项,诱导我签订认购协议,致使后期因征信问题导致无法办理按揭手续。此情况发现后,该公司承诺协调办理,但该公司于11月28日发发函告知我按约不退还2万元定金,对该公司因未履行核查我有关征信情况所应承担的责任只字未提、拒不担责,存在签订霸王条款行为。2.签订协议前,未在认购协议中明确任何关于车位预付款有关事宜,只是以诱导方式让我交付2万元车位预付款并仅开具收据,当前,与开发商进行了10余次沟通,其反复推诿告知我正在办理,时间已经过去2个多月时间,未见任何返款踪迹,怀疑该公司挪用节扣、恶意吞没公民个人钱财。
孙先生:
您好!来电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情况,金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核实,您向和裕晶河湾开发企业缴纳2万元购房定金及预付款,但因征信问题无法办理按揭情况属实。
二、处理情况及下一步措施
我局工作人员已将您的情况向开发企业进行反馈,开发企业正在走退款流程。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12月13日下午16:30与您电话联系,将相关情况向您进行了反馈。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联系电话028-84935006转8301。
能够把群众小事当作工作大事,解决问题主动,工作热情负责,跟进协调及时,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