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华宇军旗项目,违规操作如下
针对业主重点提及、物业费用、停车月租方案、物业管理规范等问题:
(1)避重就轻。从我们发函给物业到现在,物业拒绝回复函件,也未能给予广大业主一个正式的通知。
(2)暗度陈仓。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物业悄悄把门口车辆收费标准牌子月租方案加上了,以此来要挟业主必须按照该收费标准停车。
(3)强买强卖。物业无视公示政策,价格高于市场价格90%,无视法律条款,和开发商勾结,拒绝协调谈判。
(4)违反法律,挪用维修基金。
对物业的流氓行为,业主表示强烈的愤慨!
望有关部门给予切实有效支持,落实首问责任制。
协调为盼
关于您反映物业强制收取停车费的问题,根据《民典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经了解,物业公司表示因停车场车位未出售,产权归属于开发商,停车场收费标准由开发商决定;近期物业会与开发商再次协商停车场收费标准。关于您反映开发商挪用维修资金的问题;收到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约谈了开发商成都昀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其立即按照相关政策进行改正。开发商承诺立即停止收取业主的维修资金的相关行为。按照合同办理产权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开发商同时承诺在办理产权前将前期代收业主的维修资金归集到成都市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我局将继续跟踪该项目维修资金归集情况,如到期还未完成归集,我局将按程序进行处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2月1日与您联系,您已知晓。
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1日
网名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我局职能职责,关于您反映中南华宇君启小区停车场收费高的问题,赓即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检查,并对物业管理方经营资质、停车场备案、停车收费价格公示等内容开展现场核查,经查,中南华宇君启小区物业管理方提供了《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书》,小区出入口设置有停车场收费价目牌,公示收费标准与市民反映情况一致。根据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相关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住宅小区停车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局工作人员将督促物业管理方在经营服务过程中,积极推动开发商与业主进一步进行沟通协商,关于您反映中南华宇君启小区其他问题,建议您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反映。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3年12月4日16:22通过联系告知,您表示知悉。
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