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希望你们在白忙之中能看到我的诉求,谢谢。我是一个长宁人在高县租房在住己有四五年了,我是2017年建挡立卡贫困户,坐落在农村,老家房子差不多都垮了,现以脱贫,单亲家庭,为了生活四处打工养两个孩子。后来又找了个老婆又生了一个孩子,现在我一家人的开支差不多就是我一个人挣钱养家,因为小孩读书要人带,大的才十七八岁,小的才七岁在高县符江读书,我们一家五口人,就我一个人挣钱养家,我的诉求是,希望高县人民政府,各位领导,我能不能在符江申请一套公租房,或者需要些什么条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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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四川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公租房”的诉求我局已收悉,现针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高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办法》(高住建发〔2023〕156号),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三类人群。一是县城规划区内城镇户籍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且在户籍所在地长期工作或居住的家庭或个人;二是新就业职工,毕业年限未满60个月(从毕业当月起计算)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县城规划区内稳定就业,并在当地连续缴纳一定年限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三是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县城规划区内稳定就业,并在当地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根据你的情况,如你符合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一年工资卡流水、无房证明至我单位进行申请。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