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成都天赐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名下租房合同期为1年,押一付三,需要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个季度房租,今年3月19日到期,租房位置:武侯区绿地jic二期3栋3905,我房租是缴纳到12月30日,今日和中介公司协商准备12月租完就不租了,押金就作为违约金让中介公司扣除,然后中介公司要求如果我不租了要求赔付200%的违约金,不让就限我3天内搬出去,不然就强制清退我,明明我租金是缴纳到12月30日的,意思是如果我打算不租了,现在就得走押金1450和租金1600元,都不退我。并且态度很差,完全不协商,违约金不得超过受损失的30%这个我是知道的,但是中介公司完全不予理会。打算直接把我东西扔出来,锁门也没用。我的诉求:把我缴纳房租的12月住完,押金可以扣除我的。请有关部门帮我受理一下,这个中介公司真的太过分了!合同确实有写如果不租双倍或者200%赔付,但是这个合同完全是单方面合同,霸王条款。麻烦领导受理一下,感谢感谢感谢。不然东西就要被扔出来了,不然不知道去哪儿住了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来话人反映成都天赐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相关问题。经我局协调,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该公司表示为您预留7个自然日用于处理退租相关事宜。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2月4日电话联系,您已知晓情况。
武侯区住建交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