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请问根据川建行规〔2023〕3号文件第九条精神,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其中条件之一是: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的。请问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这句话该如何理解?
网友:
您在“问政四川”咨询的“职称提前一年申报的政策解释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文件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第九款规定,“基层是指全省乡镇、脱贫县、国家和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民族地区(甘孜、阿坝、凉山州各县市及其他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待遇县)所属有关单位”。
2.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文件第十章附则第五十二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系指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含招生并轨招收的学生和招生并轨前招收的国家任务生、定向生、委培生、自费生及电大、函授普通专科班学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含统分生、定向生、委培生、自筹经费生)。”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