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7月15日入职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园路一段258号“嶺善”酒楼一直工作到2023年5月30号号,共计8年10个。后被公司变相辞退、公司未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违法辞退没有给予经济赔偿,请求人社部门依法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的仲裁案件已经过开庭审理,因您与对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调解员正组织双方调解过程中,如调解不成,仲裁院将依法公正裁决。若您对我院的裁决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裁决文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于2023年11月30日13时50分许与您取得联系,并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您表示知晓。如有疑问,您可拨打电话(028-84856659,联系人:李赛霞)进行进一步咨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