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3年10月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在23年11月底入职了一家新单位。新单位在给我买11月的社保和医保时失败,提示“该职工已享受如下年月【202311】失业保险待遇,本次业务办理失败,请核实后再申请办理”、“该人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于正常参保中!(参保城市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我想咨询一下是不是退掉11月的社保和医保后,新单位就可以给我买11月的社保和医保了?如果退掉后新单位就可以买社保和医保的话,应该怎么退?可不可以在线上办理退还?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可携带身份证到高新区各街道失业金窗口办理失业待遇退回。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2月4日10时27分,与您联系告知。如仍有疑问,可在上班时间咨询028-85339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