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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四川省简阳市棚改还房山漫缔景小区住宅变公寓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29 18:28 已回复

四川简阳川工街山漫缔景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还户方,占的是我们的住宅,还我们住宅公寓,一直跟我们解释什么是住宅公寓,但我们的住宅还是变成住宅公寓,我们要求住宅还住宅,如果是一样产权,为什么要写上住宅公寓,而不定性为住宅,既然冬至日照不超过2小时定为公寓,那说明还是跟住宅不一样,我们要求换房或退房,或赔偿差价,或将产权变更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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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简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01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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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简阳市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06 09:43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市征补中心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棚改还房山漫缔景小区住宅变公寓问题,根据《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第三章第3.1.2条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厅)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附录一名词解释的第2点,住宅建筑: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包括住宅(楼)、公寓等。第7点,公寓:除日照要求外均满足《住宅设计规范》和《住宅建筑规范》其他强制性内容的一类特殊的生活单元”。
因此,公寓是指成套住宅中大寒日没有卧室或起居室(厅)满足日照大于2小时的一类住宅建筑。
1.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公寓和住宅的房屋用途登记名称分别为公寓、住宅;二者土地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
2.公寓在交易过户时的相关税费按照住宅标准收取。
3.公寓的水电气按照住宅标准收费。
4.公寓的购房者同等享受住宅落户政策。
简阳市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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