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德阳 » 绵竹市 » 漏水还要收取污水处理费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求助】漏水还要收取污水处理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29 12:21 已回复

市领导你好,我是绵竹剑桥城的10-107商铺业主,由于自交房以来商铺一直未曾出租,故未发现该商铺一直在漏水,现在产生了958吨的漏水费用,该水并未使用,并未形成污水,何故来的污水处理费用?本人父亲现在已是脑溢血,现在市贫困户,请各位领导酌情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08 09:28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提交的关于“【城建 求助】绵竹国润供水有限公司漏水还要收取污水处理费问题”的留言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向您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绵竹国润供水有限公司已派员进行现场查看,因是表后漏水,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总表制的计量水表前部分由绵竹国润供水有限公司负责,而表后部分由用户自行管理”,故建议您请专业水电工核查。
另污水处理费根据(竹发改价格〔2017〕15号)文件第四条优惠政策:“对城市规划区内经民政局核定的低保对象及经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核定的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污水处理费上调增加的支出按照先征后补的方式执行,具体补贴方法另行通知”,具体可咨询民政局有无相关优惠政策,对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如您对上述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6903371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5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