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武侯区,一次锦江区两次违停都未超十分钟,收到短信提示予以处罚,并未通知驶离,认为不合理。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警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您反映的东大街上东大街段,违停都未超十分钟,收到短信提示予以处罚,并未通知驶离,认为不合理的问题,交警三分局告知您,车辆违规停放在严管路段、斑马线、网状线、盲道、消防通道等路段及条件上,车辆不会享有10分钟提醒后驶离免罚政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办法》、《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机动车占道停放秩序的通告》第一条规定,在本市城区道路上,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以外,禁止占道停放机动车,机动车应该在规定地点停放,故建议您将车辆停放至合法的临时占道停车位或者停车场中。如您对此还有异议,请您通过交管12123进行申诉处理 。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1月30日12时57分与您取得联系和沟通,您表示知晓此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警一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对于近日川A号牌车辆的违停有异议,您表示自收到违停提示短信10分钟内已经开走。但是 “10分钟违停驶离免罚”便民举措并不是适用于所有路段,比如您违停的街道就属于严格管理路段,并不适用“10分钟违停驶离免罚”柔性化执法措施,交警会在提醒告知的同时予以处罚。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1月30日11时55分左右与您联系并告知,您表示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