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广州新版《管理方案》将保持现有政府指导价不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服务收费对应收费标准为2.8元/平方米、2.32元/平方米、1.85元/平方米、1.38元/平方米、0.9元/平方米。同时,业主自有产权车位物业服务收费从150元/月降为80元/月。
广州都出台了物业费指导价,请问成都市政府对于物业收费的乱象,有没有计划跟进出台物业费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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