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6月在石榴紫宸府购住房一套,在办理接房手续时要求缴纳500元房产证代办费用,此项费用收取是否合理且明文规定?业主本人是否可自行前往不动产中心办理房产证,如可以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是否提前申请还是资料齐全直接前往不动产中心办理即可。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关于“石榴紫宸府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查询,一、该开发公司开发的紫宸府小区1-26号楼已办理了首次登记,您可以前往开发公司领取办证资料后到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新建商品房),提供的资料有: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3.商品房买卖合同;4.房屋平面图;5.销售不动产发票;6.已办预告登记的提交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提交不动产登记簿;7.买方为港澳台或涉外居民还需提交国安局的审查意见书;8.由窗口提供《家庭住房结果查询单》、《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税务部门审核需提供户口簿及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9.税务完税证明。二、开发公司配合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准,若开发公司逾期未办证,您可以与开发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建议您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只收取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每套550元。收取代办费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范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