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主管领导:
我父母系蒲江县光明乡人,父母老宅,因火灾和年久失修,现处于危房状态,为了给父母更好地往年生活,也为了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政策,决定重修老屋,我们已经提交了申请,鹤山镇负责同志也到现场查看了,但是现在涉及到审批面积等问题。
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规(2023)4 号文,宅基地新规,通告讲从11月7号执行。但是我县目前执行标准和新规差别较大,我给蒲江县农业农村局打过电话,说的再等成都市给出新政策。不知道,这个省政府的通告,从公布到在蒲江县落地,需要等多久?何时能够落地执行?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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