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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求助】物业霸道收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28 09:00 已回复

我们是公寓写字楼龙马潭区宝龙广场的业主。2023年我家电费没有了去物业交电费1.2一度。物业告知需要先交物业费。我们物业合同是2元一个平方。物业告知今年涨价收3元一个平方。期间没有叫我们签订涨价合同。就叫物业费告知涨价了。不交物业费断水断电。我懵了合同明明白白写了2块为何乱收十么理由。物业告知没有理由。现在我家断水断电都没有办法生活。我无法接受花了几十万买的房。签了合同物业还能随便涨价。求助12345社区解决回复说合同正常说合同上是三元一平方。停水停电也是正常。我们老百姓又不懂法律。打官司请不起律师。现在都还没有解决。难道我不交3块一平方的费用就无法入住吗?物业合同上逾期交物业迟纳金千分之6样样都是业主吃亏。求求泸州市长为我们业主主持公道。这样的霸权物业让我无法正常生活。如果我屈服今年交了三块明年物业又涨四块?我想问问领导物业无视合同涨价,我们业主可以无视合同不交物业费吗?现在物业停水停电我们怎么生活。请求帮助急急急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泸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13 15:02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物业霸道收费”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龙马潭区华升·宝龙广场物管费3元/月·平方米价格过高”的问题
经调查,业主朱某容于2019年9月19日与泸州市嘉良商业综合管理有限公司(华升·宝龙广场物管方)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协议中约定“公寓写字楼物业服务费从接房起至2020年12月31日以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2元……以后按相关部门批复为准进行调整”。经查,泸州市嘉良商业综合管理有限公司《华升·宝龙广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经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许可备案,该合同第七条“物业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及调整”中载明收费标准如下:
1.物业服务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本收费标准【不含公共水电分摊费】【包含公共水电分摊费】):
……
(4)商务写字楼:6元/月·平方米;
(5)商业物业:6元/月·平方米;
(6)车库车位:2元/月·平方米。
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了解到,2020年12月15日,泸州市嘉良商业综合管理有限公司于财务室门口张贴《收物业费的公告》告知华升·宝龙广场全体业主:“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华升宝龙广场备案《前期物业合同》的相关规定和条款。我司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按3元/㎡收取,感谢广大业主(租户)的支持与配合!”
综上,泸州市嘉良商业综合管理有限公司对华升·宝龙广场您购买的的商务写字楼按照3元/月·平方米标准征收物管费符合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
二、关于“物业交电费1.2元一度”的问题
经核实,泸州市嘉良商业综合管理有限公司是按照0.94元/度的标准预收电费。经核算四川省电力公司向该公司开具的模拟电费发票,泸州市嘉良商业综合管理有限公司的转供电电价0.94元/度,符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422号)中规定的转供电电价计算标准。
三、物业不告知就停水停电问题
经现场调查核实,您反映的物业公司物业停水停电问题属实,龙马潭区住建局高度重视随后约谈了物业企业,因您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物业未提供水电费充值服务,目前正在协调处理中,后续区住建局会督促整改。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区住建局物业中心,电话:0830-2987118。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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