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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违章搭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27 23:48 已回复

基本情况:
邛崃市天骄府5幢305与物业公司在未经有关部门明确批文的情况下,私自搭建违章雨棚。投诉到邛崃市住建局和邛崃市综合执法局,两部门相互推诿。投诉到成都市市政热线12345多次,邛崃市住建局与邛崃市综合执法局每次都虚假回复平台,至今未解决问题。
本人诉求
一,依据国家《民法典》《城乡规划法》规定,5幢305住户私自搭建雨棚,需经过所有业主和业委会讨论决定,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物业公司与305住户至今未拿出合法手续,更无权擅自规划处理。因此物业根本无权统一规划雨棚,邛崃市住建局,邛崃市综合执法局由物业统一规划的说法不成立。
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明确了装饰装修中禁止的行为其中包括雨棚搭建,且本小区《物业管理手册》《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也明确规定,禁止安装超过70cm的雨棚,防护栏。该住户雨棚长度严重超出其范围,已达到长度100cm。且构筑物材料是如何进入小区,此类材料不得进入小区,装修中不得改变小区建筑物外观。物业作为小区公共区域管理服务者,有监督和阻止违法装修行为的责任和义务,但却不履行职责,对违规构筑物视而不见,违背了《物业管理条例》和《装修管理协议》。
三,邛崃市住建局,邛崃市综合执法局接到投诉后,对违建住戸建设许可证明等材料从未进行取证核实,仅凭物业口诉,在明知雨棚长度超过70cm的范围是违建行为,虚假回复成都市市政热线12345,欺骗市政平台热线上报办理结果。未进行实际调查核实,将责任推给没有执法权的物业公司。并且两部门多次互相推诿,从未进行处理解决。四,本人要求邛崃市住建局,邛崃市综合执法局,切实履行部门职能职责,再次认真核实该构筑物的合法合规性,若该构筑物不属于违章搭建,请鉴定部门出具书面鉴定结果。两部门于11月10日到现场。住建局派出人员通过现场测量该雨棚超过70cm,己达到大约100cm。(住建局规定雨棚长度不超过70cm)的事实,未出具任何不违法的法律法规依据,借口离开。虚假回复平台。综合执法局答复属于综合执法范围,现场答复的内容与回复平台的内容不符合。两部门在明知违章搭建的情况下,不作处理,不出具书面认定书,推诿行政行为。恳请上级领导督促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邛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邛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29 15:37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调查处理中,待结果出来我们将及时公布。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11-30 14:32

请门政平台向邛崃市住建局,执法局传达一个事实,首先是能不能搭雨棚是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是该雨棚的搭建是否符合邛崃市住建局所提出来的标准(邛崃市住建局要求搭建雨棚的标准是不准超过70厘米),既然住建局规定了这个标准,却不执行标准,典型的有法不依,败坏政府形象。该雨棚经两个部门派出人员到现场测量己达到大约100厘米的事实,不顾客观事实,特别是住建局张XX态度恶劣,借口离开,导致两个部门使终在推诿雨棚能不能搭建的这个命题狡辩。把问题交给无任何执法权的物业公司。恳请上级领导能督促两个部门解决市民多次提出的问题。至今不解决。

 

官方解释

回复单位:邛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 2023-12-27 13:47

经对接物业公司了解,考虑业主生活需要,小区生活阳台可安装雨棚,并且物业公司制定了雨棚安装方案,对雨棚颜色、材质、宽度等进行统一。前期物业公司接到信访人反映的楼下业主占用了信访人楼板位置后,物业公司立即联系楼下业主进行了协商,楼下业主已对雨棚高度进行了调整。 同时经对接综合执法局了解,该雨棚不属于违法建设。我局会同市综合执法局于2023年11月与您现场沟通解释,但未达成一致意见。鉴于您对雨棚存在异议,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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