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劳动仲裁办事拖拉推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即便复杂的案件从连开始也不超过60天就结束,而吴*伟和四川科虹案拖近八个月还没有结果?真是非常荒唐,案件到了我们成都市劳动仲裁处常以与法律相抵触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来做解释可以拖拉不仅我行我素找各种理由肆意拖拉,到他们这里基本是常态化,名只条例与法律相违背却不给纠正。这里拖拉推诿真是‘吓人’可以拖上你大半年甚至一年,真的太荒唐,全国哪里仲裁的工作效率如此低效,案件处理仲裁和法院判决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悬殊不是一点半点,国家监管为何在这里形同虚设。请成都市纪委介入严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及时为受害者讨还公道。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仲裁院处理,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信访诉求已收悉。申请人吴**诉四川科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于2023年4月10日向市仲裁委提出申请,原定于2023年7月14日进行开庭审理,但由于申请人吴**于2023年7月6日提交书面变更、追加仲裁请求,故市仲裁院依法重新安排于2023年10月30日进行开庭审理,并按期开庭。目前,该案件已经处理完毕,已通知案件当事人领取裁决文书。2023年11月28日,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已经领取仲裁裁决书。
对于您提出处理时间过长的情况:市仲裁院须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按照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的文书送达程序在送达双方当事人后,最后确定案件开庭时间。因两次开庭送达均经历了全部送达程序,故从申请时间至最后开庭时间达到6个月。开庭后,仲裁员确因案件积压过多,最终在2023年11月27日完成裁决文书制作工作。
2023年11月28日市仲裁院在接到您的留言后,一直无法打通您留下的联系电话131****5871。故以此书面进行回复。希望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
感谢您对成都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