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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咨询】关于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收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27 11:36 已回复

本人是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一名大三学生,本人在大三期间一直在实习单位实习,没有回过学校,之后也不会再回学校,学习坚持让我们支付住宿费,请问合理吗,我们的学费与住宿费是分开的两项,就是单纯问问,这是不是合理收费而已 甚至学校都搬空了,我的床上都已经全是室友东西了,真的觉得很无厘头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01 11:04

尊敬的留言人: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绵阳教体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所有毕业班学生需在大三学年的9月到校,完成规定的教学、考试、毕业论文撰写、参加就业双选会等教学任务后离校参加教育实习(岗位实习)。于毕业当年6月返校完成毕业答辩等相关事宜。在此期间,学校一直保留毕业生的床位,保障住宿条件,未做其他安排。
二、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川教函[2023] 140号)规定:学生公寓住宿费应按学年收取。因此学校按照规定收取你大三学年的住宿费800元是合理合规的。
如还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学校学生处,联系人:南天涯 , 联系电话:13881144124。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绵阳教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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