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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邛崃市祥瑞街22号小区48-54商铺违法搭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26 21:36 已回复

邛崃市祥瑞街22号小区(原蜀涛花园1期)为邛崃市蜀涛集团开发建设,于2003年交付使用,前期为蜀涛集团物业部门承担物业服务,后由我小区业主自治。由于我小区商铺在开发建设中并无在小区内部设置后门,单位该小区48-54号商铺未得到法律规定的业主允许私自在靠近小区内的墙上开设门洞并设置后门,同时私自占用小区公共区域违法搭建,长期占用作为私用。由于该商铺经营茶楼,经常有茶楼消费人员经后门随意进出小区,给小区业主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及安全担忧。近期,经过铁花社区、文君街道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对老旧小区进行提档升级改造,在改造中,该商铺业主以该公共区域为他所有为由,暴力阻止施工改造,造成小区极大的社会影响,我小区业主代表多次与其沟通协商未果,扬言谁要进行改造,就会全部破坏,经过社区工作人员沟通也无结果,并遭到该业主的辱骂、威胁,现在该工程已经停工了。根据《中级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帝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力为由不履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该商铺业主并未取得法律规定的有效票数而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并进行违法搭建,经业主大会讨论后,一致认为该业主未经法律规定的业主同意,私自占用公共区域搭建违法建筑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全体业主的权利。现社区已无法协调该问题,该商铺业主也相当凶狠的像黑社会一样对我们进行辱骂、威胁,我们已经不知道怎么去捍卫法律赋予我们业主的权利,真是到了上天无门,入地无路的地步,特借助问政四川平台向邛崃市的相关领导及部门反映,希望能按照法律规定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小区原设计面貌,继续完成小区打造,还小区业主一个朗朗乾坤!感谢各位领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邛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29 15:36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与您联系,您表示问题已得到解决。
如您对相关事宜还有疑问,请致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28-8879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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