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10月20日11:18分在大麦网购买陈奕迅演唱会12月01日门票1张,付款后发现门票时间与个人时间有冲突。于是想退票,看了票务须知有条件退,于24h内咨询了客服,申请退款,但是迟迟未发退款条件,至今咨询了客服人员,都是机器人回答,不予理睬和退款。
票务须知写的很清除有条件退,我也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退款需求,无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演唱会门票不属于不可退货范畴,不影响二次销售,大麦作为经营者需要展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得经营者提供七天无理由退货义务。
服务提供方不支持退款这一行为有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而服务提供方的霸王条款行为,也是对法律的蔑视。
本人诉求:根据票务须知,退还门票费用。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我区已将您所反映的问题转交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来话人您好,收到您的投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主办方及售票平台协调退票事宜。但演出主办方及售票平台均表示已在购票网站说明:购票服务不支持退票及阶梯式退票,请务必仔细核对并谨慎下单。售票平台已履行提醒义务,不予退票及收取退票费用。
主办方不退票,建议您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武侯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