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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投诉成华区住建部门违规通过万科知园竣工验
2023-11-26 12: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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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成华区新希望万科知园B地块12栋的1名业主。10月底,该小区1名收房经理微信通知我去收房。11月2日、4日,我连续2次带验房人员去验房,均发现屋内地面、墙面有多处空鼓,并现场让收房经理和房修人员记录下来。11月19日,我再次前往小区查看整改进展,发现地面空鼓问题仍未整改,房修称空鼓系使用陶粒所致,属正常现象。口说无凭,我要求房修取来榔头和錾子,现场敲开客厅与景观阳台交界区一处有空鼓声的地面,向下敲了大约5厘米,仍未见房修所称陶粒,且空鼓声既然存在。此时,我突然发现旁边的楼面开裂,裂缝从凿开处一直延伸到整个客厅,长度不少于5米,条数不少于2条。我取来榔头和錾子,选取其中2条裂缝交界处凿下去大约5厘米,确认裂纹为穿透性裂纹,详见附图。房修称楼面使用了石膏基自流平材料,厚度超过5厘米,因此有裂纹属正常现象,遇有裂纹,他们的标准处理方式是使用人工沿裂纹凿开2厘米宽,然后重新浇筑。我问,你们人工凿开时的冲击力会不会造成周围自流平继续开裂,房修称有这种可能。我又问,按照你的这种处理方式修补后,能否保证自流平后续不再开裂,房修称无法保证。我再问,你这样修补后如果遇有成都周边地震造成自流平开裂,进而造成我家地板砖空鼓、开裂或翘起,你们质保多久,房修称只能质保2年。我再问,如果我需要从地面开槽走水,装修人员人工开槽时,你们能否保证不出现同样性质的连续穿透性裂纹,房修称无法保证。我无法接受这一系列答复,要求开发商铲除该自流平,房修称无法满足要求,当日验房遂终止。事后我与收房经理和房修反复沟通,但收房经理至今尚未向我反馈开发商的答复意见。

经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J/CT 1023-2020《石膏基自流平砂浆》,其6.2 物理力学性能部分明确规定,“抗冲击性:无开裂或脱离底板。”显而易见,我家楼面石膏基自流平物理力学性能达不到该标准。11月20日-25日,我在小区业主群内咨询后发现,至少还有4户业主家遇到同样问题。由此引出以下问题和诉求,请成华区住建交局并督促开发商成都万景华创置业有限公司回应:

  1. 作为开发建设单位,请开发商提供该小区B地块12栋的设计图(是否规定户内楼面使用石膏基自流平砂浆)、施工单位的施工图(包含但不限于楼面使用石膏基自流平砂浆的品牌、型号、生产日期、贮存方式、使用日期、施工工艺),竣工验收标准(是否包含J/CT  1023-2020),竣工验收报告(是否对户内楼面,尤其是我这一户的自流平质量进行过合规的验收)等相关佐证材料。若开发商拒绝或推迟提供,请区住建交局督促提供,这是工程开建、通过竣工验收和收房时必须主动向业主提供的资料,开发商至今也从未向我提供过,就通知我去收房了。

  2. 作为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主管单位,请区住建交局(必要时请自行协调成都市城建档案馆,我是现役军人,目前已经休假结束归队了;没穿军装的时候,我也是一名普通群众,请不要懒政每次让群众自己去现场跑或者打电话,公对公更方便,你们自己打几个电话就能搞定的事情)提供该小区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否已通过备案;如果已通过备案,具体是哪个部门/科室/个人审查和拍板通过备案的),这属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

  3. 作为购房者,在开发商将我家自流平开裂问题彻底解决之前,我有合理合法拒绝收房并拒绝交纳物业费的权利;若因开发商拖延/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造成我延期收房且超过法律规定期限(而非购房预售合同约定的3个月-1年的房修整改期限,因为在签订购房预售合同时,售楼部人员并未就交房延期问题如何处理尽到足够的提醒告知义务,除非开发商能够提供自己尽到足够提醒告知义务的有效证据),我将依法行使权利起诉开发商,要求向我支付赔偿。

  4. 请开发商尽快拿出自流平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随附我的建议/诉求:既然此自流平质量不达标,不如让开发商自费将该自流平铲除并将建渣清运出去,以绝后患。否则我或者我的家属(房屋共同所有人)下次去查看整改情况的时候,还会用榔头錾子去砸自流平,再次检验它的抗冲击性能是否达标,然后联合其他业主共同继续投诉。

  5. 若区住建交局在督促开发商整改此自流平质量问题上履职尽责不到位,我将向纪委监委实名举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华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23-12-12 10: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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