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顺庆区 » 交通事故认定程序未依交通法并且未认真审视证据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3.15 投诉】交通事故认定程序未依交通法并且未认真审视证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phoe68  2023-11-26 08:57 已回复

交通事故认定程序未依交通法并且未认真审视证据

2023/11/22 14:50 我车辆在南充市大南街和一非机动车辆发生碰撞,因有轻微伤我随即将非机动车驾驶人送至医院并且先行垫付医药费

2023/11/24 10:30 照员警要求到第一大队报到进行责任认定,员警则告知要双方到场,11:40对方到场后员警告知我方暂80%错误;我当即提出不认可因现场有辆川R-08BC9车辆违规于路口停车,为造成该机动车抢道造成碰撞因素之一,我车辆为正常行驶为违规并且有明显减速并停车为闪避该违停车辆,才被非机动车鑽缝抢道造成事故;该员警没有引用任何法条即认定我占主责为没有认真对待工作,现我要求该员必须调取该路口监视器并重新认定责任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川R-08BC9属于违章停车

并且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该事故明显为非机动车抢道为主责,违停车辆川R-08BC9为次责,却要我做为正常驾驶人承担大部分错误,该员警说法将助长非机动车在市区乱窜,并且要求多方必须同时到场才出具责任认定书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并且没有效率;我方作为事故其中一方已提交所有材料,该员又要求我三方于2023/12/01到大队;请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要求该员警调取路口监视器釐清各方责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26 11:05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预防科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11 18:17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关于交通事故认定问题已收悉。经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调查后,现回复如下:2023年11月22日16时07分许,接到报案人电话称在顺庆区大南街小车与电动车擦挂,有人员受伤,需要交警处理。
2023年11月24日10时许,杨某丽到交警一大队称其为外地人希望优先办理。事故民警听取双方事故经过,小车方提出应将路边违规停放车辆纳入定责,办案民警联系违停车辆驾驶员后约定处理时间,后办案民警联系杨某丽其称无时间前来处理,待空了后再到交警队处理。在处理此次事故中,事故民警对三方当事人态度温和,耐心解释,没有过激行为,并调取事发周边监控,事故原因已调查清楚,再次通知三方于2023年12月12日来交警一大队处理。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