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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我要投诉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25 14:13 已回复


阳光物业欺行霸市,联合开发商销售的时候就绑定签订不公平服务合同,利用补充协议削弱业主权利,增加谋利权利。导致阳光物业在碧水长滩算是成为物业界黑社会,各种行为让业主气愤填膺。群众意见大,社会矛盾深,费用压榨老百姓苦不堪言。
第一。违反计量法,对业主入户计量水表不做强制检测被罚款600。目前违法行为还未消除。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未依法取得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便偷偷从事该小区二次供水的运营管理和经营。被监管罚款一万五。对业主造成两年不可估量的重大损失。
三.消防设施设备作假,被消防大队责令整改。给业主的财产生命安全造成安全隐患。
四.协助2栋业主违建,导致消防通道堵塞,楼道发现危险无法从里面往外逃生,城管不作为下哒整改通知之后未处理物业。
五.物业上述违约在先还强制业主缴纳物业费费,不补清2021-2023年物业费便不予接房,不办理装修。
六.物业上述违约在先还强制业主缴纳车辆管理费,不补清前面两年车辆管理费便拒绝收取2024年费用,让业主有车位不能停,违反物业管理条例中变相催缴不合理费用。小区车位几千车次,物业每月没车60元,不管停不停都产生费用,一年赚钱大量不合理费用,与成本不成比例,车辆管理本来应该报告物业费之中。
七.公区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不按照一级标准执行,做表面功夫做摆拍,投诉再整改,不投诉就不执行。
八.恶意频繁向业主发送催收短信、电话,张贴威胁告示在公区过道内泄露业主信息,违反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
九.公区玻璃,基础设施,消防设施,破损大半年未更换,有些设施长发一年未进行修复,防火门全小区问题一直滞留不处理。
十.二次供水被接房时强行签订供水协议,并非按照物业法依法让三分之二业主签署便违法执行,其中不管接房多少人,人数是否达到三分之二不得而知。收费价格和方式未进行全体业主同意。
十一.二次供水多次向住建局承诺按照取样方式检测,均承诺不执行。
十二.公区为业主所有,物业违背物业管理条例,引导签订不公平限制条款与法律冲突,变相出售公区面积使用权和消化收益。
十三.调查满意度、物业收入和账本,凭证,小区图纸不予公开,存在不达标嫌疑。
十四.消防通道长期堵塞,堆积大量机动车无人管理,怎么有权利收高额车辆管理费?
如果政府都允许这种不良商家一纸不公平协议引导和欺诈老百姓,允许在物业服务活动中违背法律法规还被处罚的企业胜诉,这算良性的社会氛围?
希望政府介入,规范黑企!!!打倒奸商!!赶出宜宾!!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翠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27 08:51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正在办理,请您耐心等待答复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翠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29 21:57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对业主入户计量水表不做强制检测问题。水表已经在持续检测中,已检测50%,预计3个月内完成检测工作;对未依法取得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的问题。区卫健局已对物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小区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已办理;消防设施设备检查记录不规范的问题。消防大队已责令物业企业整改,同时物业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按时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物业协助违建问题。物业在发现2栋某某业主有违建情况后,开具了《装修整改通知书》并将违建情况上报有关执法部门,执法部门向该业主开具了《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同时物业按执法部门要求对该户进行暂停供水、供电处理;不补清物业费就不予接房、不办理装修、强制业主缴纳车辆管理费的问题。已责令物业企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依法依规催交相关费用;公区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不按标准执行的问题。已督促物业企业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物业服务;恶意频繁向业主发送催收短信、电话等问题。因物业企业对碧水长滩小区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多次催缴未果,故委托律师事务所对欠缴物业费的业主进行了催告。如您认为此行为侵犯了您的隐私权,您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强行签订二次供水协议的问题。据了解,您与物业企业签订的供水协议是接房时自行签订,如您认为此协议的签订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二次供水物业未按承诺的取样方式进行检测的问题。如您认为物业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未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取样检测,可向卫健主管部门反映。满意度调查不予公开的问题。已责令物业企业将小区业主的调查满意度相关资料供业主查阅。关于消防通道长期堵塞的问题。我中心已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对消防通道的巡查,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如您发现有堵塞消防通道的情况可向消防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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