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一直在昆明,中江县人民异地管辖立案,并且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下定执行通知书。
收到中江县人民法院的(2023)川0623执2070号案件执行通知书,并且冻结了支付宝,微信零钱。但是在此之前从来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等开庭通知,判决书也没有收到就直接进入执行阶段了,是允许在本人不知晓的情况下直接判定执行的么?
你好:女士,你与湖北消费借款合同纠纷,根据你和湖北消费金融的补充协议,你们重新约定纠纷由仲裁委裁定。经仲裁裁决后,湖北消费金融向我院上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担保人的住所地在中江县境内,上级法院指定中江法院执行该案。
我之前一直在和他们沟通,电话也没有换,可是没有得到过任何消息,说有此案件,整个仲裁过程,开庭过程我也不知晓,最后就发了一个结果给我,我是当事人,难道没有知情权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