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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蓝滨城悦府成立业主委员会屡次失败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23 17:18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蓝滨城悦府近两千户的小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想成立业主委员会来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把小区管理好,让大家有舒适的居住环境和财产安全有保障。结果重重阻挠,现在是法制文明社会,其他小区都能顺利成立,为何我们屡次失败?请领导在百忙之中能抽出时间为我们这群遵纪守法的公民提供帮助,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05 09:02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一直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流程进行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已按规定将需要配合提交资格审核的资料清单、各时间节点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各筹备组成员。
蓝滨城悦府小区此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于2023年6月1日成立,至2023年12月1日期满6个月。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确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及审核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等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蓝滨城悦府小区候选人报名人员应配合相关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审核,相关审核单位应于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审核后将结果进行反馈,筹备组按流程申请加盖印章后,再于2023年11月16日前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但此次蓝滨城悦府小区部分报名候选人员未配合相关审核单位提交资料,审核单位未能在相应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将结果向筹备组反馈,导致筹备组未能于2023年11月16日前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筹备组应当自公告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逾期不能召开的,筹备组自行解散。
我街将继续严格按照《民法典》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同时呼吁有热心公益事业、有履职健康条件和相应时间、有一定的文字能力的业主积极主动参与小区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群策群力推动业主大会召开。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您还有疑问,可致电蓝田街道生态环境与城镇发展办公室咨询,电话:0830-2265752。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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