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2022年,我在华建锦院购置了一套商品房,购买理由很简单,因为他是成华区唯一的人才房,有政府背书和政府监督,开发商和房屋质量必将安全可靠。然后自房屋购买之日起,就开始各种维权。目前房屋主体结构、窗户及外立面也完成。然而,在实地看房过程中发现,房屋与购房时宣传不一致,主要为颜色不一致,并且出现多出鼓包,外立面整体呈现坑坑洼洼的情况,窗户也与设计不符合。同时部分户型在购买前宣传的实际面积与签合同时候的实际不一致,但因为想着是政府背书的,不存在欺瞒现象。所以也就愉快购买。现在我想请问一下领导,1.宣传的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上的房屋实际面积不一致,算欺骗吗?2.售房时沙盘模型及宣传册上的房屋外立面颜色不一致,且差别很大,算欺骗吗?3.安装的窗户与沙盘及宣传册上的窗户不一致,算欺骗吗?4.次顶楼(最贵的楼层)凭空多出一条装饰梁,导致次顶楼光线明显差与其他楼层,算欺骗吗?5.开发商前期宣传是人才房,房屋质量、设计、监管都会按照备案要求和政府规范来,算欺诈吗?6.人才房是成都为了留下优秀的人才,提高成都整体形象和实力做出的优惠政策,是成都人才安居的门面,开发商把政府的门面工程当儿戏对待,这就是所谓给政府、给人才一个完美的“交代”和“保障”吗?人才寒了心,几年后,政策再一松绑,难道人才不会选择离开吗?买房子的目的是安居乐业,如果基本保障不了,安不了居乐不了业,那么还能发挥人才效应吗?请领导们严肃处理这类事件,给留在成都的人才,未来想来成都的人才一点念想!!!感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正在协调部门处理中,请您耐心等待。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成华网络理政工作的支持。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华区住建交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收集了开发商相关宣传资料,暂未发现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如您有相关的证据,可提供到八里庄路1号5楼二仙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区市场监管局再进一步调查处理,关于外墙量问题,区住建交局已于2023年11月22日约谈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求相关责任主体组织全面排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业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