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市长:您好。之前我反应的独生子女是否有优购指标,然后根据昨天回复:
如被拆迁房屋超出人均基本住房面积的被征收户有独生子女,每个独生子女按60㎡房屋重置价予以补偿,同时对享有独生子女的父母农转非待遇上浮5%予以安置。 这话太官方了,理解不了,不是很明白。我的理解是,有60㎡的房屋补偿。 然后农转非上浮5%的安置,是怎么计算。还请廖市长明示。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结果。
您好,你于2023年11月23日在问政四川上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市辖区征地拆迁房屋安置及青苗附着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宜府发[2010]5号)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征地拆迁房屋安置及青苗附着物补偿方法的通知》(宜府发[2014]20号),均未明确有独生子女优购指标。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房屋超出人均基本住房面积的被征收户有独生子女,每个独生子女按60㎡房屋重置价予以补偿,同时对享有独生子女的父母农转非待遇上浮5%予以安置。
感谢你对宜宾市叙州区征地拆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详询宜宾市叙州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安置股,地址:叙州区柏溪街道下场街金沙公寓三楼207号,联系电话:0831-7822780。
宜宾市叙州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