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我是一位普通消费者,近日在办理副卡时遇到了一些困难。我了解到,四川联通公司未经我同意私自对我进行了红黄牌标签限制。我查询了相关政策和规定,发现这种做法是违反了工信部的相关要求的。因此,我希望能够通过这封信向贵局反映情况,希望能够得到领导的关注和支持。
(问题涉及号码就是我的联系号码185开头7421结尾的联通号)
首先,根据工信部的相关规定,运营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用户进行打标区分。然而,四川联通公司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对我进行了红黄牌标签限制,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工信部的相关要求。这不仅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
其次,我没有违反国家“一证五户”的相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四川联通公司仍然拒绝为我办理副卡业务。这种处理方式显然不公平、不合理。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帮助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及时介入调查此事,督促四川联通公司立即改正错误行为并赔偿我的损失。同时,也希望相关单位能够加强对运营商的监管力度,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来信!期待您的回复!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提到的联通“红黄牌”是联通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要求,建立的用户风险评估及监测预警机制。通过该机制可更有效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随后您在开具了无犯罪证明后,已成功办理所需号卡。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