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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泸州市蓝田街道重湾社区不作为和蓝滨城物业勾结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22 18:27 已回复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重湾社区不作为,小区要成立业委会多方阻拦,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江阳区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24 11:17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单位调查核实,请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11 09:47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蓝田街道重湾社区不作为和蓝滨城物业勾结,小区要成立业委会多方阻拦”留言收悉,蓝田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生态环境与城镇发展办公室、东升桥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街道工作人员与你电话沟通,核实你居住在蓝滨城小区,是蓝田街道东升桥社区管辖范围,不在重湾社区。
关于蓝滨城悦府小区筹备业主大会的事宜,街道及东升桥社区工作人员一直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流程进行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已按规定将需要配合提交资格审核的资料清单、各时间节点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各筹备组成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确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及审核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等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但此次蓝滨城悦府小区部分报名候选人员未配合相关审核单位提交资料,审核单位未能在相应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将结果向筹备组反馈,筹备组未能将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导致此次业主大会会议逾期不能召开。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筹备组应当自公告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逾期不能召开的,筹备组自行解散。
下一步,我街将继续严格按照《民法典》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同时呼吁有热心公益事业、有履职健康条件和相应时间、有一定的文字能力的业主积极主动参与小区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群策群力推动业主大会召开,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您还有疑问,可致电蓝田街道生态环境与城镇发展办公室咨询,电话0830-2265752。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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