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目前已获悉县人社局关于对本县的异地夫妻教师调入的“夫妻团圆”计划的说明, 针对夫妻教师出现跨县异地工作的情况问题,依照本县实施的教师“夫妻团圆”照顾调动政策,结合夫妻感情矛盾化和家庭因素等,教师调出本县需要有什么要求呢?谢谢
尊敬的问政网友,您的咨询已受理,已交相关单位处理,请耐心等待,谢谢!
您好!您反映的我县“教师调出本县需要什么要求”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通过考试招聘或考核聘用为我县的事业人员(教师)想调离色达县的,我县执行州级招录文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
一是调往县(市)必须有空编空岗且专业对口;二是在我县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且表现优秀;三是体检合格,政审结果必须为无犯罪记录或未被刑事打击过,同时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没有问题。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36-8528320。也可以直接联系我局经办人员15390163162。
为更好地为您针对性地解答我县相关政策,提高工作效率,可直接联系我局经办人员咨询相关问题。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