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合力镇双土社区的供水由个体夏世政合法吗?依据《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从事村镇供水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标准的饮用水源;(二)符合设计要求的供水设施;(三)供水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四)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五)合格的从业人员;(六)保证安全、稳定供水的规章制度和设施;(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还有就是该社区供应自来水入户费的标准不一致,也未向社会公示,请问入户费的标准执行的依据是什么。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农村自来水”问题,我镇收悉后,领导高度重视,并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你的具体诉求:“你好,请问合力镇双土社区的供水由个体夏世政合法吗?依据《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从事村镇供水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标准的饮用水源;(二)符合设计要求的供水设施;(三)供水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四)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五)合格的从业人员;(六)保证安全、稳定供水的规章制度和设施;(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还有就是该社区供应自来水入户费的标准不一致,也未向社会公示,请问入户费的标准执行的依据是什么。”
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查,1、供水个体经营是合法的,夏世政取得了合法的营业执照、取水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从业证,所以供水个体经营者夏世政依法供水是合法的。
2、渠县双土自来水厂经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渠环监字【2023】(水)第019号2023年第三季度渠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报告,供水个体夏世政的各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2002)表1及表2中Ⅲ类标准。
3、渠县双土自来水厂经渠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渠县锡溪等乡镇安全饮用水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达州市水务局关于对渠县水务局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9年工程建设任务的批复,达市水务函﹝2019〕83号,并经渠县慧农项目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验收,综合评定为合格。
4、渠县双土自来水厂经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渠疾控【水】检字【2023】325、326、327号检验检测报告评价意见,该水样经监测,所检项目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之规定。
5、渠县双土自来水厂经集中供水(川)卫水证字(2019)第511725000002卫生许可证许可,可以供水;
6、该水厂工作人员取得了四川省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合格证,渠县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合格证。
7、该水厂安全稳定供水制度健全,制度上墙清晰完整。
8、该水厂自来水安装费用是参照新和社区自来水工程安装收费。并经社区党委、居委会及队长、党员和居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群众讨论通过。由四川新南院土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勘察设计预算,经社区两委研究通过,居民代表大会同意,本着村民自愿安装的原则,其他社区和个别零星偏远自来水安装用户按照新和社区收费标准收取工程安装费。农村居民居住点稀散,管道及设备维修工程量大,导致水厂运行成本高。
三、调查处理意见:根据渠县人民政府2014年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协议第三条规定,合力镇双土社区的供水个体夏世政依法供水是合法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若您还有其他事情需要咨询,请直接与渠县合力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0818-7470170
调查意见中并未直接公示出收费的依据及标准,只是笼统说出经两委研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收取,但是研究的相关资料,以及是否经过村民代表通过的相关资料并未公示,还有基础的定价是多少,作为参照的标准也并没有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