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区城建领导:
你们好,我现在有一个有关在小区一楼院落修建围墙的事情想要咨询。详细情况如下:
【前提】根据当时和房企签订的购房合同表示,一楼房屋享有一楼范围内绿化区域的使用权(无产权)。
【情况】现在1楼业主进行房屋装修想要将所属范围内的绿化区域作为院落使用而四周修建围墙,围墙高1.5m,大部分是实体墙,少部分镂空(镂空部分围墙最低,大约高度有1m) - 此为自行修建,未有相关手续
【疑问】
1. 请问这种围墙修建属于违章建筑么?
2. 请问这种情况如何修建围墙算合理?有没有一个量化标准?
综上,期待尽快、详尽回复,谢谢~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群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物业公司已向违建业主下发整改通知书并上报区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已到现场进行核实。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配合区综合执法局做好相关工作。
投诉人未留下联系方式。